關于開展2017年國家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來源: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土測繪司 編輯: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7-04-05 17:30:24 瀏覽量:4094次 分類:行業動態
國測國發[201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要求,認真履行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監督管理職責,保證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國家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監督抽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組織管理
本次監督抽查是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2017年“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重要內容,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本次監督抽查的組織和領導。
本次監督抽查成果質量檢驗工作由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牽頭組織實施,四川測繪地理信息局配合開展。
2 抽查內容
甲級測繪資質單位2016年完成的變形測量、管線測量、工程測圖等項目成果。
3 進度安排
(一)3月下旬~4月20日,項目信息匯總分析與實施方案編制。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協助統計本地區2016年甲級測繪資質單位完成的變形測量、管線測量和工程測圖項目,通過“測繪地理信息質量信息系統” (賬號及初始密碼見附件2)( http://qims.nasg.gov.cn:8088/zlgl/)從網上填報項目信息(填報樣表見附件3,所報項目數、承擔單位數均不低于3個;不足的,項目完成時間可擴展至2015年),同時將項目信息通過系統導出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國土測繪司。所有填報及報送工作請于4月20日前完成。
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負責根據項目信息匯總情況編制國家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并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審查批準后實施。
對于2016年監督抽查中,成果質量不合格項目復檢和因故未實施檢查項目單位的項目抽檢工作將另行安排。
(二)4月21日~11月15日,監督抽查工作實施。
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組織開展抽查檢驗,并匯總分析結果,編寫工作總結。
(三)11月15日~12月15日,監督抽查結果公布。
監督抽查結果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審查批準后,依法向社會公布。
4 相關要求
(一)嚴格按照“雙隨機”機制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切實按照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監督抽查,做到公平、公開、公正,確保監督抽查過程嚴密、方法科學、結果可靠。加強對檢驗人員的培訓,統一技術路線和標準尺度,抽樣、檢驗和質量評定工作要科學嚴密,對質量問題、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等要加強審核,確保檢驗質量。
(二)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準確填報本地區甲級測繪資質單位完成的項目信息,為實施抽查創造有利條件,積極配合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做好本次監督抽查工作。
(三)通過開展監督抽查工作,認真總結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查找測繪資質單位在質量控制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鞏固和強化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提高服務保障能力,推動測繪地理信息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
5 省級監督抽查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抽查內容應以國家監督抽查內容為基礎,可增加本地區關注內容,依法開展監督抽查工作,依法公布結果。11月30日前將本地區監督抽查結果和總結報告通過“測繪地理信息質量信息系統”報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聯系人:馬志勇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土測繪司
電話:010-63882311(兼傳真)
郵箱:mazy@sbsm.gov.cn
附件: 1.“測繪地理信息質量信息系統”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賬號及初始密碼;(略)
2.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匯總表(通用樣表);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7年3月31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要求,認真履行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監督管理職責,保證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國家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監督抽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次監督抽查是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2017年“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重要內容,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本次監督抽查的組織和領導。
本次監督抽查成果質量檢驗工作由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牽頭組織實施,四川測繪地理信息局配合開展。
甲級測繪資質單位2016年完成的變形測量、管線測量、工程測圖等項目成果。
(一)3月下旬~4月20日,項目信息匯總分析與實施方案編制。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協助統計本地區2016年甲級測繪資質單位完成的變形測量、管線測量和工程測圖項目,通過“測繪地理信息質量信息系統” (賬號及初始密碼見附件2)( http://qims.nasg.gov.cn:8088/zlgl/)從網上填報項目信息(填報樣表見附件3,所報項目數、承擔單位數均不低于3個;不足的,項目完成時間可擴展至2015年),同時將項目信息通過系統導出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國土測繪司。所有填報及報送工作請于4月20日前完成。
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負責根據項目信息匯總情況編制國家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并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審查批準后實施。
對于2016年監督抽查中,成果質量不合格項目復檢和因故未實施檢查項目單位的項目抽檢工作將另行安排。
(二)4月21日~11月15日,監督抽查工作實施。
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組織開展抽查檢驗,并匯總分析結果,編寫工作總結。
(三)11月15日~12月15日,監督抽查結果公布。
監督抽查結果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審查批準后,依法向社會公布。
(一)嚴格按照“雙隨機”機制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切實按照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監督抽查,做到公平、公開、公正,確保監督抽查過程嚴密、方法科學、結果可靠。加強對檢驗人員的培訓,統一技術路線和標準尺度,抽樣、檢驗和質量評定工作要科學嚴密,對質量問題、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等要加強審核,確保檢驗質量。
(二)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準確填報本地區甲級測繪資質單位完成的項目信息,為實施抽查創造有利條件,積極配合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做好本次監督抽查工作。
(三)通過開展監督抽查工作,認真總結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查找測繪資質單位在質量控制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鞏固和強化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提高服務保障能力,推動測繪地理信息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抽查內容應以國家監督抽查內容為基礎,可增加本地區關注內容,依法開展監督抽查工作,依法公布結果。11月30日前將本地區監督抽查結果和總結報告通過“測繪地理信息質量信息系統”報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聯系人:馬志勇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土測繪司
電話:010-63882311(兼傳真)
郵箱:mazy@sbsm.gov.cn
附件: 1.“測繪地理信息質量信息系統”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賬號及初始密碼;(略)
2.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匯總表(通用樣表);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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